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长院〔2020〕28 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经济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组,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现将评审小组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组 长:马超、贾书媛
副组长:熊晓艳
成 员:姜娓、胡文波、张燕、翟睿、李放、杨园燕
主要职责:
评审严格参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执行。
按规定审查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提出本院国家助学金资助认定推荐学生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