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现有实训室共10间,实训室专职管理人员1名,各实训室责任人6人,二级院校组长3人。实训室总面积1006.8平方米,设备总台套数约424余套,总值达320余万元。
学院不断完善责任体系,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结合学校保卫处、教务处等有关部门要求,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安全检查自查工作。2022年4月,经济管理学院对实训室进行了安全检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
1.自查工作组织与实施
学院成立了实训室安全责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职领导、教学秘书、研究室主任(副主任)担任。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兼任。
2022年4月8日,经济管理学院开展实训室安全自查。本次安全自查由学院院长马超、书记贾书媛、副院长熊俐带队,在各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和实训室管理人员陪同下,重点地对学院各实训室的场所环境、卫生与日常管理、场所其它安全、消防设施、用电用水基础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
2.发现的隐患概况
在4月8日的实训室安全自查中,实训室专职管理人员对长江楼11楼6个实训室、汉水楼1个实训室、陆水楼1个实训室及体育馆2个实训室的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隐患共14处4个分类。
院系层面开展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记录存档。目前每月都有定期检查,但并不一定都记录存档了,现在从4月起定期存档。
2、长江楼1120、长江楼1122、长江楼1124、长江楼1126、长江楼1128、体育馆形体室、体育馆琴房都只建有一个出入口,无第2出入口。
3、长江楼11楼出入口通道不畅。
隐患整改
1.隐患整改的组织
4月8日下午,学院实训室安全责任领导小组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立即组织召开现场会议,要求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能立即排除的隐患绝不多拖一分钟,确保实训教学安全、学院财产安全。对在学院职权范畴内无法解决的隐患上报学校保卫处、教务处等有关部门,申请给予帮助解决。
2.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学院实训室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安全隐患台账,对其中能立即整改的4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内整改的3项作了明确的计划与安排。对短期无法整改的7项隐患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学院实训室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